黑龙江电信2024-2025年OLP系统主设备及相关服务招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黑龙江电信2024-2025年OLP系统主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
黑龙江电信2024-2025年OLP系统主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设备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OLP系统设备-网管软件
1
套
OLP系统设备-色散补偿模块-60km<补偿距离≤120km
5
块
OLP系统设备-色散补偿模块-40km<补偿距离≤60km
5
块
OLP系统设备-色散补偿模块-补偿距离≤40km
5
块
PDH设备-配套数字设备-数字中继器
5
块
OLP系统(光线路保护系统)
5
套
OLP系统设备-EDFA-18dBm<增益≤30dBm
20
块
OLP系统设备-EDFA-14dBm<增益≤18dBm
42
块
OLP系统设备-EDFA-增益≤14dBm
60
块
OLP系统设备-4-6U子框
95
个
OLP系统设备-零插损单盘-插损≤0dBm
68
块
OLP系统设备-HUB板卡
60
块
OLP系统(光线路保护系统)
10
套
……
1.3采购估算金额为未含税2480500.00元人民币,预算费用包含但不限于采购产品的运输、安装、调测、装卸、维保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1.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及份额,中标人1名,中标份额100%。
1.5签约方式:框架+订单。
1.6到货期限:收到订单后30日内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1.8付款方式: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协议+订单,到货后支付70%,验收合格后付20%,终验合格后支付10%。
1.9服务地点:黑龙江省,招标人指定地点。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如下:
设备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OLP系统设备-网管软件
1
套
10000
OLP系统设备-色散补偿模块-60km<补偿距离≤120km
5
块
2800
OLP系统设备-色散补偿模块-40km<补偿距离≤60km
5
块
2500
OLP系统设备-色散补偿模块-补偿距离≤40km
5
块
500
PDH设备-配套数字设备-数字中继器
5
块
9000
OLP系统(光线路保护系统)
5
套
9500
OLP系统设备-EDFA-18dBm<增益≤30dBm
20
块
9650
OLP系统设备-EDFA-14dBm<增益≤18dBm
42
块
6500
OLP系统设备-EDFA-增益≤14dBm
60
块
3800
OLP系统设备-4-6U子框
95
个
1400
OLP系统设备-零插损单盘-插损≤0dBm
68
块
17000
OLP系统设备-HUB板卡
60
块
3500
OLP系统(光线路保护系统)
10
套
1560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1日期间签订的累计金额200万元(含)及以上的同类业绩合同(包含光切换保护装置、自动保护倒换、OLP切换盘、OLP保护盘等)。
注:如为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订单或者发票复印件。时间以框架下订单时间为准,框架合同金额以框架合同有效订单或发票累计为准。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计为一个合同。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26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26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26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2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08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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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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