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全省消防指战员意外保险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全省消防指战员意外保险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全省消防指战员意外保险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等相关政策,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时,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以上提供的声明函或证明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投标,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函或授权链。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授权或签字的文书可以调整为其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或签字。(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分支机构还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函或授权链加盖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及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4供应商必须具有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颁发的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7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9本项目不接受分包或转包(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2日 至 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4: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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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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