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分公司中性铁硫液流电池关键技术研究服务科技项目招标
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分公司中性铁硫液流电池关键技术研究服务科技项目直接采购项目情况公示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1月4日
一、采购条件
本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分公司中性铁硫液流电池关键技术研究服务科技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直接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 (请登录)
2.2规模:完成中性铁硫液流电池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实施工作。
围绕中性铁硫液流电池关键技术开展研究。制备金属基催化剂改性的高活性碳毡电极,通过含极性官能团的添加剂优化负极电解质,提高反应动力学并防止活性物质析出,优化反应速率和可逆性,提升电流密度;通过石墨烯优化隔膜抑制多硫离子的穿梭以防止电解液混溶,开发单电池验证装置,对电极、电解质等关键材料进行验证评估;构建千瓦级铁硫液流电池电堆,设计完善运行参数,为推动中性铁硫液流电池的产业化发展及应用提供关键技术支撑。
2.3标段划分: 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分公司中性铁硫液流电池关键技术研究服务科技项目。
2.4交货地点:(请登录)
2.5交货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548日历日。
2.6采购范围: 围绕中性铁硫液流电池关键技术开展研究。
三、特定供应商情况
3.1供应商名称: 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3.2直接采购适用条件: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围绕核心主业需集团内相关企业提供必要配套产品或服务的情形,确需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采购人已分级履行决策程序后报上级企业备案。
□采购人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
□属于集团公司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示范项目。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提供或者研发的。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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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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