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第三小学、清远市清新区第一小学、清远市清新区第二小学及清远市清新区职业技术学校等多校联合校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清远市清新区第三小学
清远市清新区第三小学、清远市清新区第一小学、清远市清新区第二小学及清远市清新区职业技术学校等多校联合校服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清远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QNBGK20240166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第三小学、清远市清新区第一小学、清远市清新区第二小学及清远市清新区职业技术学校等多校联合校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清远市清新区第三小学、清远市清新区第一小学、清远市清新区第二小学及清远市清新区职业技术学校等多校联合校服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家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采购方式 服务期
清远市清新区第三小学、清远市清新区第一小学、清远市清新区第二小学及清远市清新区职业技术学校等多校联合校服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供应商未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提供:(1)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文件(证明内容须包含查验授权码(或社保号)、核查网址、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4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或以上));(2)提供所属期为2024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或以上)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如单位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供应商未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提供:2023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4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或以上)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承诺书》)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承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承诺书》)
4.按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1 月 04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
方式:现场报名领取,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
1.1 提供有效期内的多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1.2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3 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友情提醒: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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