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行石家庄分行现金清分服务商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银行石家庄分行现金清分服务商采购项目已由 相关部门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河北银行石家庄分行现金清分服务商采购项目。(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服务期限:5年。(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入围一家可提供“入驻”式现金清分服务的供应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2财务要求: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一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财务报告首页及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个银行业现金集中清分业务外包案例,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6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未被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网站查询记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1.5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关联企业参加投标的,将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企业。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河北银行各级行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30至2024-11-05,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石家庄市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下述资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 (3)财务证明资料(财务报告、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4)业绩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22 09:00 ,地点为 石家庄市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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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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