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博物馆文物库房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新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的委托,就新乡县博物馆库房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县博物馆文物库房提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L-2024352
三、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29.00万元
四、采购需求: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采购内容:新乡县博物馆库房提升(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3、供货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4、质保期:一年
5、质量要求:合格
6、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合格供应商的要求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供应商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标时间前截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标时间前截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时间: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6日(法定公休日除外)的每日上午8:30-11:30与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报名。
2、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不需要现场领取磋商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资料经代理机构确认后由邮箱方式进行磋商文件发放。
投标人将以下资料清晰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经审核合格的投标人将回执邮件,代理机构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磋商文件,不再提供纸质版文件。不合格的投标人将告知其原因,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可以补充后重新发送相关资料。
获取磋商文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注明投标人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
注意事项:投标人发送邮件时标题应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为保证获取磋商文件的顺利进行,请发送资料后及时与代理公司短信或电话通知。
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响应性文件递交与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新乡市。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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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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