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公园设施水毁恢复招标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JLZC-2024-1014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梅河口市公园设施水毁恢复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比选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梅河口市公园设施水毁恢复项目
2.2 服务内容:公园设施水毁恢复(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预算金额:415960元;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内完成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评分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
(3)投标人近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银行资金证明或资金状况良好承诺书;
(4)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5)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07日,持(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信用查询证明(网页截图加盖公章);(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梅河口市,获取招标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12日14时00分;
地点为:梅河口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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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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