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新生儿转运系统招标
(招标编号:PCMET-2411YG1162)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生儿转运系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 金90万元,招标人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生儿转运系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生儿转运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生儿转运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 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行政处罚信息(较大数额罚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6)若投标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有效期内完整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 器械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 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投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 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7)若投标人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有效期内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 证》。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投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 一致。
8)如投标单位是贸易代理商,应提供该设备的制造商出具的本次采购项目唯一代理的授权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30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06日15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24年10月30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 年11月6日内每天9:00-11:30,13:00-1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 报名材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口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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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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