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动静态全信息声发射信号分析仪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99
2.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动静态全信息声发射信号分析仪采购
3.采购计划文号:ZFCG
4.采购方式:招标
5.预算金额:660000元
6.最高限价:660000元
7.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共1包,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包编制投标文件,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实质性上响应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
备注
1
动静态全信息声发射信号分析仪
1
套
矿山的地质条件复杂多变,不同的岩层结构和地质构造会对声发射信号的传播产生影响。在安装声发射设备时,需要根据具体的地质情况进行合理的布局和参数设置,以确保能够准确地监测到声发射信号。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无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是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
否
是否允许合同分包
否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供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达到技术验收标准;对所供货物的免费配套服务期限按合同条款执行。
履约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18号太原理工大学虎峪校区致明楼矿业工程学院。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供应商预付合同金额的80%;供应商在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且在供货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经采购人技术验收合格,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结算单证或开具的专用发票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20%。否则,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履约保证金
合同金额的5%。
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免费配套服务期满,以支票、汇票、本票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扣除违约金(如有违约)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以保函形式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退还履约保函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向出具保函的机构提出索赔(如有违约)或将保函原件退还给供应商(如无违约)。
注:如以保函形式提交,须提交见索即付保函,且保函的失效日应晚于免费配套服务期满日30日。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相关政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注:上述表格“备注”栏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所报货物均必须为国产产品,且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3.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格条件:
3.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无
4.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1月11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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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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