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零碳-固废循环再生环保建材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发布时间:2024-11-04

和田市零碳-固废循环再生环保建材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招标编号:XJTD20241101-16)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

一、招标条件

本和田市零碳-固废循环再生环保建材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6800 万元;其他资金银行贷款 39200 万元,招标人为中科豫财(和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占地 305 亩,新建生产车间、仓储库房、分拣车间、加工车间、装车车间、备用车间、办公楼、运力中心、宿舍、养护场、停车场、固废处置相关设备及基础附属设施配套等。(标段 1)和田市零碳-固废循环再生环保建材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建材产业园,建设内容包含:车间、运力中心、停车场、养护场、宿舍、办公楼、食堂、锅炉房、变配电室、泵房、消防水池等施工;(标段 2)和田市零碳-固废循环再生环保建材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内容包含:搅拌站、露天堆场、垃圾处理站(含设备)及配套道路硬化和场地硬化等施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和田市零碳-固废循环再生环保建材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建材产业园;

(002)和田市零碳-固废循环再生环保建材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配套附属设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和田市零碳-固废循环再生环保建材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建材产业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1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并且(1)近 5 年内(2019 年 10 月 1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结构形式相似、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经理姓名,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近 5 年内(2019 年 10 月 1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 1 项类似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结构形式相似、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经理姓名,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3 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 5 年内(2019 年 10 月 1 日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类似业绩是指:结构形式相似、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的工程设计或 EPC 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复印件。施工业绩要求:(1)投标人在近 5 年内(2019 年 10 月 1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结构形式相似、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2)投标人在近 5 年内(2019 年 10 月 1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 1 项类似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结构形式相似、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

5、财务要求:近 1 年(指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人员要求:设计各专业配置合理,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人员配置合理。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牵头人为施工单位。④如 1家单位投标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所有资质及要求。

8、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履约能力强。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 hurd.gov.cn/home)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002 和田市零碳-固废循环再生环保建材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配套附属设施)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1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并且(1)近 5 年内(2019 年 10 月 1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结构形式相似、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经理姓名,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近 5 年内(2019年 10 月 1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 1 项类似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结构形式相似、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经理姓名,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3 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 5 年内(2019 年 10 月 1 日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类似业绩是指:结构形式相似、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的工程设计或 EPC 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复印件。施工业绩要求:(1)投标人在近 5 年内(2019 年 10 月 1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结构形式相似、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同、竣工验收证明等;(2)投标人在近 5 年内(2019 年 10 月 1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 1 项类似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结构形式相似、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

5、财务要求:近 1 年(指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人员要求:设计各专业配置合理,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人员配置合理。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牵头人为施工单位。④如 1家单位投标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所有资质及要求。

8、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履约能力强。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 hurd.gov.cn/home)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2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1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施工单位还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 20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11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11 时 00 分

七、其他

1、建设地点:和田市

2、工程投资额:总投资 56000 万元,其中:(标段 1),投资额约 41000 万元;(标段 2),

投资额约 15000 万元。

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12 月 04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 10 月 31 日,总工期 332 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设计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 EPC 总承包所涉及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专业设备材料采购、调试与试运行等内容直至交付使用,并包含以下内容:

(1)设计:按照现行设计规范及发包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以及各阶段的设计服务。

(2)施工: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图设计与发包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的施工建造工作,以及承担缺陷责任期内修补缺陷工作。

(3)采购: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图设计与发包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备)物资的采购供应(若存在甲供材料(设备)物资的,则除甲供材料(设备)物资以外)、物流运输、装卸与吊装、仓储保管等工作。由发包人招标采购的其他工程及设备(如有),纳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承包人应给予相应配合,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4)总承包管理及其他相关工作:①配合发包人进行各阶段的报审等工作,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完善自身应当具备的各项基本建设手续以外,还应当积极协助招标人办理完善该项目建设实施所涉及的其他各项基本建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报建、审批、审查、审核、核准、备案、证照办理等)。②向各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如有)提供正确施工的所有合理设施并提供协调服务。③项目验收、项目试生产、培训、编制维修手册等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其他相应服务。④对上述内容进行总承包管理,对 EPC 总承包范围内的安全、质量、工期、成本等进行全面控制和负责。

(5)包含但不限于以上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如有)等相关内容。

6、投标单位在人员配备、资金、企业能力等能够满足多个标段需求,且能够保证的情况下,允许兼中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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