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型建筑工程公司东佳货检基地项目第二批物资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佳货检基地及相关工程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建设,项目业主为黑龙江铁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型建筑工程公司东佳货检基地项目经理部。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东佳货检基地及相关工程。
2.2工程概况
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东佳木斯站货车检修基地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安庆街,占地面积15.5万平方米。该基地担负着哈尔滨铁路局集团管段内主要货运车辆的检测维修工作。本次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工程、电力工程和站场工程三部分,其中,房屋工程为新建各类生产及生活、办公房屋共计18座,总建筑面积45347平方米;电力工程包括:敷设高压电缆4.8公里、低压电缆12.18公里、新增箱式变电站1座、投光灯塔6座、路灯35套;站场工程包括:新建围墙2.2公里,道路1.8万平方米,敷设供暖管线6.5公里,给排水管线11公里。合同金额22424万元,合同工期500月,开工日期:2024年5月,竣工日期:2026年8月。
2.3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3投标人应提供2022至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4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5供应物资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行政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明;
3.1.6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供应商。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1.7同一包件内不允许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同一投标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见附件一:招标物资一览表。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3.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8时00分至2024年11月8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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