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质扩容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EPC)招标
1.项目概况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洪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质扩容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EPC),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洪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洪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质扩容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洪发改〔2023〕64号,建设单位为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总投资为项目总投资为13326.84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洪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质扩容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EPC);
1.2.2建设地点:洪江市安江镇;
1.2.3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对洪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现有2万m³/d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提标改造,通过本次提标改造使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提升到一级A标准。同时对现有污水处理规模进行扩容,扩容后污水处理厂的规模为4万m³/d,同时完善污水管网52.82km。本项目招标金额为:10294.5300万元;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工期要求:720天;设计50天;施工670☑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EPC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洪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质扩容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EPC)工程全部建设内容进行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完成本项目涵盖的所有建设内容,对初步设计进行优化,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备案及后续相关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等;(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通过后的施工图上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及保修服务,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审、报批、报建、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移交等全过程承包;
1.5招标编号:擎峰招字(2024)013号;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尚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其他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可以兼任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2、施工部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且均无在建工程;施工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投标人须承诺施工部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34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11月4日起下载数据电文形式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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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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