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亚泰大街支行原址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亚泰大街支行原址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招标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亚泰大街支行原址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
2.2项目编号:HC-JLZB-2024-564
2.3招标范围: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亚泰大街支行原址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装修面积:488.9㎡,层数:1层;层高:3.76m(包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施工合同全部工程内容)
2.4项目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218号通钢大厦一楼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1681795.65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需具备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等级证书三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本项目拟任职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3.4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被授权人,造价人员除外)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任意3个月在公司注册地缴纳社保证明。
3.5 提供企业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须提供“信用中国”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并加盖公章)。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审核完返还)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4年11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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