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油田第一高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招标
(招标编号:ZXZBS52024103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辽河油田第一高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辽河油田第一高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河油田第一高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河油田第一高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辽河油田第一高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主体业态为单位食堂;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4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1 日 16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10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10 时 30 分
七、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止,如果甲方对乙方经营服务满意合同可续签(若果上级管理部门有新政策,要按新政策执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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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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