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东海大桥海上风电场一期风电机组及附属物资回收处置招标
(招标编号:ZIWEN24110102)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海大桥海上风电场一期风电机组及附属物资回收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上海东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东海大桥海上风电场一期物资回收处置项目全流程管理,包括废旧物资的进场、堆场装车、捆扎加固、出厂、运输、卸料、切割、处置等全过程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海大桥海上风电场一期风电机组及附属物资回收处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海大桥海上风电场一期风电机组及附属物资回收处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4)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5)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在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及在公安机关备案的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备案登记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2日00时00分到2024年11月06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填写本公告附件:《招标文件领取表》,并将该领取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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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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