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电子国资监管系统一企一策系统(二期)招标
(招标编号:HXGJXM2024-24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电子国资监管系统一企一策系统(二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60万元,招标人为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规模:陕西电子国资监管系统一企一策系统(二期)项目,拟建设国资监管系统,包含门户、财务监督、三重一大、国有企业信息统计及基础环境建设,满足下属监管企业通过VPN访问国资监管系统进行数据上报等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电子国资监管系统一企一策系统(二期)项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陕西电子国资监管系统一企一策系统(二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开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3年1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自2023年1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信誉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书面声明;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8、提供保证金转账凭证或保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1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0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文件。
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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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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