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项目
(招标编号:WLXG磋商(2024)5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洛阳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公司债券:以保障招标人顺利发行本次公司债券为目的,以达到交易所有关债券 发行审批机构要求的标准为基准,设定融资方案,组建项目专业工作团队,统筹协调所有中 介机构的各项工作,制作申报材料,进行市场询价。提供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承销服务并负 责发行公司债券过程的全部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申报材料的编制、报批、 后续的发行承销且余额包销、备案工作及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等相关事宜;负责统筹协调会 计师、律师等所有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具有公司债券主承销商资格,提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经营 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若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另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和有 效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如组成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近三年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 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冻结、被暂停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处于财产被接 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无承销业务的重大违法行为记录及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因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书面声明格式自 拟,加盖供应商公章;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并提供查询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取消其本项目 投标资格,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5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
5.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其中一家为牵头主承销商,另一家为联席主承销商。
5.2响应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 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5.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 一项目中投标。
注:以上内容要求供应商盖章的,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各方均需盖章,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则 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
6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 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 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 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格式)。
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1日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07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请携带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资质证书复印件、③联合体协议书
(如有)、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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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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