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防科技研发与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EPC工程劳务分包招标
(招标编号:A2024-09-173-00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人防科技研发与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EPC工程劳务分包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本标段投资额约12250980元, 招标人为天津市人防工程鉴定设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人防科技研发与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EPC工程劳务分包,总 建筑面积19911.6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9911.66平方米;包括4#仓库、5#厂房、6#仓 库,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7354.75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17米,单体最大跨度约 24.2米,最高建筑层数3层。主要内容为临建、主体结构、二次结构、粗装修等劳务内容, 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人防科技研发与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EPC工程劳务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人防科技研发与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EPC工程劳务分包)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或 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 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2、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在有效期内;
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4日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08日17时00分
投标人须扫描下述4项材料
A、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B、在有效期内的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C、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D、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注明报名项目标段)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复 印件加盖公章。
文件售价1000元,文件一经售 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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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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