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香蜜湖国际交流中心湖东临时办公场所封闭式电动观光车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深圳香蜜湖国际交流中心湖东临时办公场所封闭式电动观光车采购
项目编号:
241
项目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
项目类型:
货物
采购方式:
招标
项目行业分类:
其他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项目概况:
公司位于香蜜湖东侧办公场所,主要为林木密集区、草坪区,从侨香路大门进入办公区距离约为700米,为便于员工以及来访嘉宾往返通勤,拟购买一辆封闭式观光车。
公告名称:
深圳香蜜湖国际交流中心湖东临时办公场所封闭式电动观光车招标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开始时间:
2024-11-0510:30
公告信息:
1、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24年11月05日10:30至2024年11月12日14:30(北京时间)。
公告附件: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深圳香蜜湖国际交流中心湖东临时办公场所封闭式电动观光车采购
标段/包编号:
241BA0277103/01
报价方式:
总价包干
采购控制价(元):
78000
采购控制价说明:
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启形式:
线下开启
投标/响应文件:
线下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
否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否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否
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交货期(天):
10
交货期说明:
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按甲方要求发货。
招标/采购范围:
封闭式8座电动观光车1辆:包含但不限于供货、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检修、维修、保养等一切相关工作,具体详见附件(封闭式电动观光车配置表)
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一)中国大陆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二)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投标人为本项目所投产品制造商,须提供营业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有)。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代理商和制造商营业执照、制造商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11-0510:3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1-1214:30
质疑截止时间:
2024-11-0718:00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
2024-11-1118:00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24-11-1214:30
开标时间:
2024-11-12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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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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