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初级实验中学(西校区)食堂餐饮服务团队招标
(招标编号:HNXF-2024-2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
受漂河市郾城区初级实验中学(西校区)委托就漂河 市郾城区初级实验中学(西校区)食堂餐饮服务团队项目进行招标,现欢迎符合本次招 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漂河市郾城区初级实验中学(西校区)食堂餐饮服务团队项目
1.2项目编号:HNXF-2024-23
2、项目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2.1招标内容:餐饮公司派遣餐饮服务团队对学生食堂提供相应服务。(包括项目负责人、 管理人员、厨师、面点师、营养保健和食品安全方面的专业人员、勤杂等人员);餐饮服务 团队负责加工制作早、中、晚餐及加餐(根据学校用餐需求)及售卖服务、餐品申报、食材清 单整理报送、食材加工、餐品留样及销售,同时负责环境卫生、餐厨设备洗消等各个加工及 管理环节。
2.2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求规范操作,确保食品安全。
2.3服务期限: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 品经营许可证》。
3.2满足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 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将上 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招标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招标人、 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3.2.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 金缴纳记录及企业完税证明(依法免缴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 司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及企业完税证明)。
3.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 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 拟)。
3.3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查询范围(投标单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招标活动(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和地点:
请于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至11时40分,下午15 时至17时30分(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除外)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②营业执照 (副本)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以上资料须提供 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份。(按以上要求领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 在评审前由评审小组独立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售价500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4年11月2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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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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