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亘海水产有限公司工厂化养殖尾水处理设施提升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日照亘海水产有限公司工厂化养殖尾水处理设施提升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日照亘海水产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日照亘海水产有限公司工厂化养殖尾水处理设施提升项目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日照亘海水产有限公司开展工厂化养殖尾水处理,采用专用设施设备+生物处理技术,进行海水工厂化养殖尾水多层次设施化过滤净化处理,实现尾水的循环利用和综合处理达标排放。
2.2建设地点:日照市东港区涛雒小海村村内。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12个月。
2.6计划投资额:1860000.00元。
2.7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由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现场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投标参与(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4.1请于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1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下列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领取招标文件(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均视为无资格进行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人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密封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
1.时间:2024年11月2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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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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