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南网能源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批分布式光伏发电(含户用光伏)EPC工程总承包框架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实施所在地区:广西钦州、玉林、贵港、百色、梧州、来宾。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拟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含户用光伏)进行EPC工程总承包框架招标。本项目中标人可参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对应标包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不需要新建/改造升压配变和高压线路的屋面光伏项目)的承接工作。在项目启动建设前需通过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决策确认符合投资条件后才能开展实际性的建设工作。
本项目对广西钦州、玉林、贵港、百色、梧州、来宾共6个地区进行框架招标,预计采购容量为405MW,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本项目由于采用框架招标的模式,可能出现中标人在协议期内无实际发生量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合同签订主体为南方电网广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各地区每瓦单价最高限价(含税):
项目 |
成本科目名称 |
每瓦造价(元/Wp) | |||||
EPC费用 |
钦州 |
玉林 |
贵港 |
百色 |
梧州 |
来宾 | |
1 |
并网计量箱 |
0.23 |
0.23 |
0.23 |
0.23 |
0.23 |
0.23 |
2 |
屋面支架 |
0.95 |
0.82 |
0.82 |
0.82 |
0.82 |
0.82 |
3 |
逆变器 |
0.2 |
0.2 |
0.2 |
0.2 |
0.2 |
0.2 |
4 |
线缆 |
0.15 |
0.15 |
0.15 |
0.15 |
0.15 |
0.15 |
5 |
建安费用(含施工费用、电缆桥架、防雷接地、辅材。建安费=直接费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直接费用*3.75%。) |
0.7 |
0.74 |
0.69 |
0.66 |
0.65 |
0.65 |
6 |
设计费等 |
0.1 |
0.1 |
0.1 |
0.1 |
0.1 |
0.1 |
7 |
项目建设期的工程保险费、履约保函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等 |
0.03 |
0.03 |
0.03 |
0.03 |
0.03 |
0.03 |
8 |
并网费 |
0.1 |
0.1 |
0.1 |
0.1 |
0.1 |
0.1 |
小计 |
2.46 |
2.37 |
2.32 |
2.29 |
2.28 |
2.28 | |
1、本批项目各地区最高限价已包含不可预见费为0.01元/Wp。 不可预见费用,也称为预备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基本预备费:这部分费用是在工程概算中预留的,用于覆盖工程实施中不可预见的工程变更、一般自然灾害处理、地下阻碍物处理、超规超限设备运输等可能增加的费用。 2、项目管理费为0.1元/Wp。 |
(3)屋顶产权调价机制:
屋顶产权最高租金(元/板/年)(含税) |
调价比例 |
备注 |
25 |
租金增加金额(元/板/年) 1 = 调减中标EPC单价(元/Wp) 0.02 |
低于最高租金不再调整中标EPC单价 |
2.2 招标范围
通过本招标项目确认后的中标人,按其中标单价承揽该项工程,并根据实际装机容量进行结算的承包方式完成从太阳能光伏电站市场开发及手续办理、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全部工程勘察及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所有的配套设备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配套并网设施、交流汇流箱、逆变器、光伏变压器、开关柜、光伏支架、电缆等等)、屋面补漏(如有漏水问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电网接入系统检测、调试、试运直至可再生能源质量监督(若需)及供电部门验收并交付生产、屋面部分涉及的建筑物消防、防雷、环评、产权确认等测试和手续,房屋建筑物检测并出具报告,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按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室设计及建安工程,与电网遥信遥测的设计及建安工程,与南网能源公司总部及运维中心的通信设计及建安工程,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原建(构)筑物的拆除、还建及修复,及建(构)筑物的加固(若此项目厂房需要加固,最终具体厂房加固方案及加固措施由承包人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院进行校核计算,合同总价中已包含加固费用,在合同期内,项目加固费用包干,不再进行调整。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加固费用风险)。
承包人负责招标范围内的项目开发、设计、供货、施工、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供电局批复为准。
本框架项目内各子项目的最终安装容量以项目实际安装容量为准,据实际建设容量及中标单价结算。承包人向招标人提供分布式光伏发电(含户用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整体质保2年服务,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含户用光伏光伏电站的前期合法合规手续、分布式光伏发电(含户用光伏)资源开发及促成甲方与终端客户相关合同的签订、设计、施工、设备购置、并网及协调、公关维护。包括但不限于:
(1) 前期开发:承包人按照招标人的《终端客户选择标准》进行市场开发工作,包括前期手续、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入户协调及确户工作、促成甲方与终端客户相关合同签订、项目备案、并网手续办理等;负责与用户的沟通协商、资料收集(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身份证/营业执照(工商业)、资信报告(工商业)、房产证明文件、银行卡、电表户号等资料);
(2) 工程设计:包括现场踏勘及测量,确保用户屋顶资源条件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设计(包括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踏勘、接入系统方案设计、并网申请报告、施工设计)及所必须的审查服务;
(3) 设备材料采购:甲供“晶体硅太阳能光伏组件”除外的所有的配套设备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配套并网设施、交流汇流箱、逆变器、光伏变压器、开关柜、光伏支架、电缆等;
(4) 工程施工:包括现场施工、安装、试验及检查测试、屋面防水加固(如需)、临时用地、设备转运和保管,施工过程所有对外协调和纠纷处理;
(5) 调试并网:包括系统调试、涉网调试(如需)、试运行及供电手续办理、购售电合同签订等全部并网接入工作等;
(6) 工程验收:包括消缺、配合验收、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和配合竣工验收等;
(7) 工程质保: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双方约定,承担本项目质量保修责任;具体质保时间为:总体工程项目2年,光伏组串式逆变器(含逆变器数据采集器)10年,支架(含防水BIPV系统)10年,线缆、桥架10年;
(8)光伏项目系统需预留标准接口,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的技术规范书中的相关要求做好接入配合工作。光伏项目中的系统包括现场子站建设及主站平台数据接入两部分,其中现场子站建设(含计量)在EPC总承包总包范围内,由承包人负责实施,预留标准接口和协议对接主站;子站接入主站平台数据的接入服务费用列入本EPC总承包合同价中,按项目规模及具体情况由EPC方据实支付主站平台实施方。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书中的相关要求做好接入配合工作,项目验收前提条件之一是主站平台数据接入验收合格。
(9)承包人应做好进入运营期项目的工作交接,并协助发包人的相关运维人员办理入场手续等相关工作。
(10)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为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服务,则需纳入承包人服务范围内。
2.3标的物清单: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总容量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含税) |
计划工期 |
框架有效期 |
区域 |
最高单价限价 |
标包中标单位数量 |
标的中标单位数量 |
1 |
钦州市 |
标包1 |
30MW |
7380 |
以项目实际合同委托为准 |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止 |
钦州市内(钦北区、钦南区、灵山县、浦北县) |
2.46元/Wp |
1 |
3 |
标包2 |
30MW |
7380 |
1 | |||||||
标包3 |
30MW |
7380 |
1 | |||||||
2 |
玉林市 |
标包1 |
30MW |
7110 |
以项目实际合同委托为准 |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止 |
玉林市内(玉州区、福绵区、北流市、兴业县、博白县、容县、陆川县) |
2.37元/Wp |
1 |
3 |
标包2 |
30MW |
7110 |
1 | |||||||
标包3 |
30MW |
7110 |
1 | |||||||
3 |
贵港市 |
标包1 |
25MW |
5800 |
以项目实际合同委托为准 |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止 |
贵港市内(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桂平市、平南县) |
2.32元/Wp |
1 |
3 |
标包2 |
25MW |
5800 |
1 | |||||||
标包3 |
25MW |
5800 |
1 | |||||||
4 |
百色市 |
标包1 |
20MW |
4580 |
以项目实际合同委托为准 |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止 |
百色市内(右江区、田阳区、田东县、平果市、田林县、隆林县、乐业县、凌云县、德保县、靖西市、那坡县、西林县) |
2.29元/Wp |
1 |
3 |
标包2 |
20MW |
4580 |
1 | |||||||
标包3 |
20MW |
4580 |
1 | |||||||
5 |
梧州市 |
标包1 |
25MW |
5700 |
以项目实际合同委托为准 |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止 |
梧州市内(长洲区、万秀区、龙圩区、岑溪市、藤县、苍梧县、蒙山县) |
2.28元/Wp |
1 |
2 |
标包2 |
25MW |
5700 |
1 | |||||||
6 |
来宾市 |
标包1 |
20MW |
4560 |
以项目实际合同委托为准 |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止 |
来宾市内(兴宾区、合山市、武宣县、象州县、忻城县、金秀县(金秀镇、桐木镇、头排镇)) |
2.28元/Wp |
1 |
2 |
标包2 |
20MW |
4560 |
1 |
备注 |
|
报价及结算说明 |
1、报价方式:本项目按含税单价(元/Wp)报价。本项目为含税报价,最终实际税率按照设备税率13%(单价占比不少于60%,);施工税率9%(单价占比不少于30%,);服务税率6%(单价占比100%-设备-施工),由投标人自行填报各项税率占比。不含税单价作为评标价。按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 2、有效报价:投标人含税单价报价不高于最高单价限价的为有效报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可预见费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的报价必须涵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可预见费且不得更改金额。 3、结算方式:标的钦州、玉林、贵港、百色、梧州、来宾按实际装机容量进行结算。结算总金额=中标含税单价*实际装机容量。 4、考核要求:发包人在合同执行期对各标包中标人进行考核,若中标人在签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未能达到对应中标份额的50%则发包人有权中止其未完成中标合同的份额,且有权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5、招标结果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止。 注:在招标结果执行过程中,如果实际工程量与原预估量偏差较大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框架协议期内 各标包中标人实际工程量达到标包预估容量120%时,即终止该标包中标人的框架协议。 (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 各标包中标人实际工程量在标包预估容量小于120%的,按期终止该标包中标人的框架协议。 (3)因其它标包中标人考核不合格被取消的份额造成重新分配而增加的,不纳入原中标份额的120%,且不影响原中标考核。 6、安全文明施工费:标的1(钦州):0.0314元/Wp、标的2(玉林):0.0311元/Wp、标的3(贵港):0.0300元/Wp、标的4(百色):0.0289元/Wp、标的5(梧州):0.0286元/Wp、标的6(来宾):0.0286元/Wp。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按标的设置和收取投标保证金。每个标的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 |
标的物描述 | |
1、标的划分:本项目设6个标的,标的1:N为3个标包,标的2:N为3个标包,标的3:N为3个标包,标的4:N为3个标包,标的5:N为2个标包,标的6:N为2个标包,共16个标包。每标的、标包中标人数量详见标的物清单。标的间可兼中,兼中数量限制为2,即同一投标人(联合体中的任何一方)最多只能在两个标的中标。同一标的不同标包不可兼中,即同一投标人(联合体中的任何一方)在一个标的中只能中一个标包。 2、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要求质量目标:满足国家、行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 要求设计方案:满足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 要求质量安全控制目标: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人身重伤事故;杜绝重大设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确保工程无永久性缺陷。 要求现场文明施工目标:按照要求和标准布置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设施,创造良好和规范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 设备采购目标:采购的设备和材料,应确保满足合同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确保供方资料按期提交;确保设备、材料准时到货。 3、现场踏勘:甲方不组织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4、承包方式: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实施过程中从初步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属于承包范围内的设备材料等物资采购、建筑和安装施工、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配合验收及竣工投产、结算、建设资料电子化移交等各个环节均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
通用资格 |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民法典》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标的)的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或属自身原因而被终止合同,且不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罚期内(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4)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没有被纳入供应商预警名单,或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的。 (5)投标人应是未处于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等主体实施市场禁入期间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及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说明:1)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电力(creditpower.cec.org.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校验,对于涉及否决投标的,须将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保存,并在评标报告中记录。对于涉嫌投标文件造假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6)本次招标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即设计单位不得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得超过1家)。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和职责。(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彩色盖章扫描件)本项目须由牵头方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 (7)投标人不得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投标人须按标准格式出具“关于本项目投标不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的投标人承诺书”。 (8)投标人应投标同一标的下的所有标包,且所有标包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须保持一致。若不投标同一标的下的所有标包或同一标的下的所有标包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不一致的,则否决投标人对该标的所有标包的投标。 |
专用资格 |
(1)投标人需具备已完成的以下业绩,详见下表; 投标人类型承担工程任务业绩要求业绩类型非联合体施工设计具备以下其中之一:1、光伏发电项目业绩2、10kV及以上输变电或配电工程项目业绩EPC总承包或施工工程或光伏系统集成业绩联合体(若为联合体,则承担各自工程任务的单位需满足对应业绩要求)施工具备以下业绩其中之一:1、光伏发电项目业绩2、10kV及以上输变电或配电工程项目业绩EPC总承包或施工工程或光伏系统集成业绩设计具备以下业绩其中之一:1、光伏发电项目业绩2、10kV及以上输变电或配电工程项目业绩EPC总承包或工程设计或光伏系统集成业绩 已完成业绩是指2020年1月1日之后完成竣工验收合格的业绩,以显示工作范围等信息的合同关键页和竣工验收或投运证明等类似文件为判断依据(设计业绩需提供显示工作范围等信息的合同关键页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等类似能证明设计满足业主需求、可按图施工批复或合格的用户证明材料为判断依据)。如为施工框架合同,则以建设单位的项目订单或委托书或子合同,以及对应的竣工验收或投运证明等类似文件为一项业绩计算;如为设计框架合同,则以建设单位的项目订单或委托书或子合同,以及对应的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等类似能证明设计满足业主需求、可按图施工批复或合格的用户证明材料为一项业绩计算。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设计资质(a至d)其中一项和下列施工资质(d)其中一项。允许投标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分包。(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的牵头方及成员方应分别具备其联合体协议承担的工作范围对应的下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 a)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 b)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 c)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 施工资质: d)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要求: 1)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须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如该省份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证书有要求个人签名和使用有效期的应在个人签名处签名且在使用有效期内,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 2)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工期内不得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须提供项目经理承诺函和查询担任项目经理全部“个人工程业绩”的截图)。投多个标的的,不同标的项目经理需分别配置。 3)须提供提供投标人近期(可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连续 6个月)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扫描件为准)。 (4)本项目投标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须提供投标人近期(可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连续 6 个月)为投标被授权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扫描件为准)。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 11月 5 日 22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 22 时00 分00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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