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洛神苑等四个小区单元门人脸识别系统安装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卢氏县如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卢氏县洛神苑等四个小区单元门人脸识别系统安装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谈判内容
1、采购人:卢氏县如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卢氏县洛神苑等四个小区单元门人脸识别系统安装工程
3、项目编号:WDLS-2024-005
4、项目地点:卢氏县
5、采购内容:主要采购内容为洛神苑、水文站、新一高、产业集聚区四个小区单元门人脸识别,包括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监控专用硬盘等单元门人脸识别设备及安装工程。(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
6、采购预算:¥397711.50元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9、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成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且满足采购人需求
1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谈判响应人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相关内容;
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出具的依法免税证明文件;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开标时提供投标企业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开具时间在有效期内),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7、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响应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注:査询时间必须是招标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8、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5日08时00分至2024年11月07日17时30分(国家法定规定的上班时间)。
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等资料。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08日09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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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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