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放银行招标
受嘉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嘉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放银行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 项目编号:HBZY-JYZJJ2024-001
(二) 项目名称:嘉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放银行服务招标项目
(三) 招标预算价:人民币 0 万元整
(四) 招标需求:选择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嘉鱼县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定期存放服务,存放金额为1.5亿元(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招标需求)
(五) 包段划分:
(1)包号:第1 包(HBZY-ZFHCSGXJ2024-001001);分包名称:嘉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放银行招标项目第1 包。资金额度:1.0亿。
(2)包号:第2包(HBZY-ZFHCSGXJ2024-001002);分包名称:嘉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放银行招标项目第2 包。资金额度:0.5亿。
(六)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
(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下列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 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允许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招标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特定资格要求:
(1)依据《湖北省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鄂财库发〔2017〕70号)第四条规定,投标人须为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的当地县级银行业金融机构。
(2)银行各级机构视为同一家银行,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允许同一家银行授权多家下属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4日起至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三)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获取时间内,拟派委托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满足本公告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等领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 日上午09 :00时(北京时间)。
(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7 日上午09 :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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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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