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乡一体化供水设施建设及管网漏损治理次氯酸钠投加设备改造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p024
2、项目名称:焦作市城乡一体化供水设施建设及管网漏损治理次氯酸钠投加设备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2860000.00元(大写:贰佰捌拾陆万元整)
最高限价:人民币2860000.00元(大写:贰佰捌拾陆万元整)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焦公资采购p024-103号-1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供水设施建设及管网漏损治理次氯酸钠投加设备改造项目
2860000.00
286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对苏蔺水厂、府城水厂、新城加压站、峰林加压站的消毒工艺进行改造优化,目前苏蔺水厂、府城水厂、新城加压站、峰林加压站采用液氯消毒,现将消毒工艺由液氯消毒改造为次氯酸钠消毒,提高杀菌效果、安全稳定运行等。对苏蔺水厂、府城水厂、新城加压站、峰林加压站进行次氯酸钠投加设备改造,主要包括:原设备的拆除,新设备的设计、制作、供应、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售后、技术资料提供及有关技术服务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5.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合格。
5.3质保期:成品投加系统主机质保期为3年,其他设备质保期1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历天(不含验收时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整机设备为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范围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须提供加盖有社保部印章的社保证明或社保部门网站查询截图)。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水厂或泵站处理水量10万吨/日及以上次氯酸钠投加设备业绩至少一份。(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
3.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备注:以上第3.4条由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提供查询结果。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6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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