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南湖工科综合实训中心(二期)EPC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汉理工大学南湖工科综合实训中心(二期)已由教育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教育部关于武汉理工大学南湖工科综合实训中心(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教发函〔2024〕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理工大学,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投资70%、自筹30%,招标人为武汉理工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6625平方米,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地上建筑面积:21465㎡,地下建筑面积:5160㎡,主要建设内容为实验实习用房、教室及人防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此次招标范围为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包括本项目建筑红线内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建设程序等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EPC设计工作: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有关要求(总平面图、地形图、发包人要求等)、初步设计图纸和地质勘察报告,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工程设计(红线范围内单体设计、总平、管综、市政及不限于红线范围的周边室外配套等设计)。包括:1)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动力、室外管线综合及周边道路等设计;2)建筑节能及可再生能源、环保、绿色建筑、人防、消防、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抗震、幕墙、基坑、智能化、室内装修等专项设计;3)BIM正向设计(土建及管线综合等)及维护应用,BIM建模内容包括建筑模型、结构模型、机电模型、综合模型4)施工图预算;5)负责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纸审查工作(含发包人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通知书;负责施工现场的设计服务工作;2)采购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含招标)、安装、保管、调试等工作;3)施工工作: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负责承包范围内的临时工程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初步设计图纸及内容清单;4)竣工验收工作:配合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分部分项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交付验收、办理竣工备案证等工作,确保质量合格,配合发包人完成交付使用前所需的运行指导、培训、移交等工作;负责完成竣工图并配合资料存档备案;5)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及维保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全面承担专业分包的总包管理责任,其他相关参建单位的配合管理,负责协助发包人办理所需的建设相关手续(如市政管网接入、电力、天然气、消防等工作)。除以上全部主要工作外,按合同约定的其他所有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6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09
合同估算价:13591.16万元
2.3其他:总工期:6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工程施工阶段:600日历天。质保期:工程整体质保两年,防水部分质保五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5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独立或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接过1项类似的EPC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额13400万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2.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业绩,须同时提交项目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如有);3.1.3人员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相应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之一,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是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5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在一项已完工单项合同额13400万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2.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中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提交项目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业绩证明材料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岗位,若不能体现,须由项目建设单位出具证明文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5年,以图审合格意见书日期为准)以设计负责人身份主持完成过1项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含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设计部分),且合同内容中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内容,须同时提交项目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图审合格意见书。业绩证明材料能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及岗位,若不能体现,须由项目建设单位出具证明文件。(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是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业绩满足以下二选其一:①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5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身份主持过1项单项合同额13400万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2.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业绩;②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5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主持过1项单项合同额13400万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2.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须同时提交项目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业绩证明材料能体现施工负责人姓名及岗位,若不能体现,须由项目建设单位出具证明文件。(4)拟派本工程的各专业设计技术负责人要求如下:①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②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③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④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⑤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证书;⑥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⑦景观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⑧精装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述具有注册证书人员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5)拟派本工程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施工团队至少配备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等相关人员。具体要求详见附录。备注:以上表述中“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7月-2024年10月中的任意三个月即可。3.1.4财务要求:详见附录。3.1.5信誉要求:详见附录。3.1.6投标人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注册登记企业及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信息。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且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合同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资质要求详见招标3.1.1;③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0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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