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仲裁委员会正大中心办公区域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本工程北京仲裁委员会正大中心办公区域装修装饰工程已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以北京仲裁委员会审批2024-37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仲裁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投资,工程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光华路正大中心北塔第37-40层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为11000平方米,合同估算金额约4600万元人民币合同估算价4600(万元)
2.3本工程的工期要求155日历天
2.4本工程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拆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以及弱电信息化系统工程等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及以上资质,具有近五年(2019年10月3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已完成的单项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含)以上或合同额36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其他信誉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2024年10月31日10时00分至2024年11月05日10时00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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