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澧水流域三江口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2024-11-06

 石门县澧水流域三江口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招标


本招标项目石门县澧水流域三江口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由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石门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以石发改备[2024]3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门县美丽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人为石门县美丽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石门县澧水流域三江口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石门县澧水流域三江口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石门县境内。

2.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功能、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本项目为对工程实施范围为澧水流域石门县三江口段(含其支流),治理河道总长31.80Km。其中,澧水干流8.10km,渫水15.00km,南溪河8.70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崩岸治理及坪坝农田防护、清障清淤及废弃物处理工程。本次招标的最高限价为33182.2935万元,总工期为:365天。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水利水电工程;

(2)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2.5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01月01日,计划(完/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1)设计: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设计成果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2)施工: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7其他要求: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设计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治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近/年内(指/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R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6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专业/,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A)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8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均经年检合格;(2)联合体由不超过3个独立法人组成。牵头人必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担任。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双方都产生约束力。

3.10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4年11月06日09时-2024年11月12日17时止(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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