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扩建项目DCS控制系统设备采购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受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临朐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扩建项目DCS控制系统设备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临朐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扩建项目DCS控制系统设备采购(二次)
2.2项目编号:M41
2.3项目地址:临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山东临朐县东北方向围子山北侧、安家庄以南龙山高新技术产业园,距县城约7.0km。
2.4项目概况: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600吨,配置2台300t/d机械炉排炉和1台12MW的汽轮发电机组,本次新增一台背压机组。
2.5采购范围:响应人的供货范围为临朐生活垃圾发电项目二期扩建项目的DCS系统,响应人提供满足本技术规格书要求的DCS全套硬件设备、软件、总体设计、程序设计、功能设计、包装、系统通讯、指导系统调试、指导设备安装、逻辑组态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和质量保证等各方面的要求。随DCS供货的所有机柜、设备之间的供电、信号、通讯、接地等电缆(包括预制电缆和非预制电缆、对侧PLC专用接头)属响应人的设计范围和供货范围。(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2.6本次谈判采购设备实施KKS编码,响应人提交的最终图纸中所有设备及设备铭牌上均应标注统一编制的KKS编码。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响应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国内至少具有1个DCS系统设备供货的合同业绩。(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3.3信誉要求:
3.3.1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3.2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若在评审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对响应人进行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开始后,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2日18:00前,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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