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员工食堂食材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员工食堂食材项目(招标人编号:PSBCHZ-2024-008、招标代理编号:ZJZB-2024-21069),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1家供应商,为邮储银行惠州市分行及辖内支行员工食堂食材,包括但不限于:蔬菜、肉类、海鲜类、禽类、蛋类、奶制品、粮油、面食制品、酱料、水果等食材。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书。
2.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3项目预算:6,320,160.00元。
2.4资金来源: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出资。
2.5合同有效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营业执照及上级机构授权函),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须同时提供下列截图: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投标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
(2)“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结果截图;
注:如投标人因单位性质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截图的,则须提供相应情况说明。
3.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注:因受成立年限影响,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提供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5投标人必须具备2021年至今的同类(食堂食材服务)项目合作经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3.6投标人必须开具增值税发票。
注:投标人需提供税局相关证明文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样本复印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利害关系:
3.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见第六章)。
3.8.2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
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详见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况承诺书。
3.9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3.9.1被列入招标人(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供应商管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注册登记
4.2购买文件
4.2.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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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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