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捞乡那往村杉木药材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532(请登录)
2.项目名称:南捞乡那往村杉木药材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4.预算金额:122.795441万元
5.最高限价:122.795441万元
6.采购需求:1.产业道路建设:硬化产业道路,总里程为3km,路面厚度不低于15cm,路面宽度不低于3m,采用C20混凝土浇筑,采用土夹石护边并在合适位置设置错车道,错车道采用土夹石,并按实际需要设置涵洞等。2.灌溉设施建设:新建15m³蓄水池2座,采用混凝土浇筑,铺设32mm型PE引水管道1.5k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7.工期:120天(以实际开、竣工期为准)。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账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情况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材料。)②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暂停或取消供应商资格,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本查询项还需查询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产品生产厂家及供应商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供应商满足以上任意一项给予价格3%的扣除,但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否则一律取消中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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