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医院磁共振系统维保服务项目(3年)招标
项目名称:江门市人民医院磁共振系统维保服务项目(3年)(第二次)
预算金额:¥900000.00元(大写:玖拾萬元整)
最高限价:¥900000.00元(大写:玖拾萬元整)
采购需求:
1.项目预算:¥900000.00元(大写:玖拾萬元整)
2.自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叁年或结算价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4.详细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篇《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叁年或结算价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为准。】;
5.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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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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