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保安服务业务外包项目招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保安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2.招标编号:LM
3.项目概述:3.1本项目需要67处代理金融网点保安服务。拟定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1年。3.2预算合计261.858万元(含税),按月据实结算,具体预算构成详见下表”
4.招标内容:
对应项目
采购内容
含税预算(万元)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保安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60处周营业6日的网点每月预计服务费3200元(含税),预期年费用230.4万元(含税)
230.4
7处周营业7日的网点每月预计服务费3745元(含税),预期年费用31.458万元(含税)
31.458
合计
261.858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2)最高总限价:261.858万元(含税)。其中60处周营业6日的网点最高限价230.4万元(含税)【每个月不得超过3200元(含税)】;7处周营业7日的网点最高限价31.458万元(含税)。【每个月不得超过3745元(含税)】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总限价及分项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5.2.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5.3.投标人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相应承诺书。
5.4.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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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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