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中心卫生院食堂经营服务招标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人
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中心卫生院
受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中心卫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中心卫生院食堂经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SZX2024FG061
二、采购项目名称: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中心卫生院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无预算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食堂经营服务
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投标人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证书副本(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书)。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揭阳市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4:30(北京时间)(注14:0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揭阳市
十、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14:30(北京时间)
十一、评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15:0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揭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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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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