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通村环境整治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韩通村环境整治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裕华区宋营镇韩通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裕华区宋营镇韩通村民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韩通村环境整治工程;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宋营镇韩通村; 建设规模:韩通村环境整治; 工期:2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5至2024-11-1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石家庄市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携带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报名有效期内网页截图)、5)如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如受托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以上证件查看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到石家庄市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25 13:30 ,地点为 石家庄市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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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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