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中心医院全自动血凝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类型
货物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人
咸宁市中心医院
咸宁市中心医院全自动血凝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咸宁市中心医院全自动血凝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咸宁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3日9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ZD2024A12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咸宁市中心医院全自动血凝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29万元
6、最高限价:27万元
7、采购需求:采购全自动血凝分析仪1台,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是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采购公告之日起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咸宁市。
3、方式:
获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①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只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④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资料。(资料缺一不可,未作要求的其他资料无需提供)。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3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咸宁市。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 11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咸宁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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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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