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拱墅分局拱墅区2024年资产清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拱墅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拱墅区2024年资产清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属于自主采购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CT8-GSGZJ202402
项目名称:拱墅区2024年资产清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32.0000
最高限价(万元):32.0000
采购需求:本次资产清查范围包括拱墅区范围内的全民所有土地、森林、草原、湿地、水等5类自然资源资产,以及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体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拱墅区各类资源资产价格体系建设、实物量清查、价值量核算、使用权状况清查、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清查、质量核查等具体工作。具体以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前。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t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t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t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2日,每天09:00至17:0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杭州市,或通过线上邮件报名。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邮箱报名须将所有报名所需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获取采购文件信息表
2)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元):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15日14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及开启响应文件地点:杭州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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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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