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行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内部控制审计招标
招标人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4-11-18 09:00:00
磋商编号:NXGZ1-24-10-664/F
受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夏银行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内部控制审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宁夏银行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内部控制审计项目
四、采购范围: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和技术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风险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提供经年检的事务所执业资格证副本);
5.供应商须能够保守采购人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熟悉金融法规、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及流程、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种风险管理政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建全,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2022、2023年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或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达到行政处罚所规定的“较大金额罚款”,以及近3年因违反《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或《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被行政处罚或近3年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被行政处罚,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以开标会议当日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磋商项目;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收到磋商文件后,将“确认通知”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银川市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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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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