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石化分公司油化部金属钝化剂招标
辽阳石化分公司油化部金属钝化剂招标
招标编号:ZY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阳石化分公司油化部金属钝化剂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辽阳石化分公司油化部金属钝化剂采购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适用于催化裂化装置,用于钝化催化裂化装置原料中的金属Ni,以金属钝化剂撬装泵注入方式加入到原料油中,以满足产品指标要求。
招标数量: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进行供货,并按招标人连续加工22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最大处理量240万吨/年)进料量核算供货量(按照不大于11.36g/t估算使用量),金属钝化剂的单耗由投标人提供,中标人提供满足所需金属钝化剂用量(含首次试用三个月的用量)。
最大采购量为24个月:11.36g/t×240万吨/12×24=54.53吨
超出的部分由投标人免费提供,若发生退货事宜,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结算时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但不超过投标数量。1个标包。
2.2交货期或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具备供货条件,分批送货,具体交货日期和数量由招标人提前通知中标人。
2.3实施或交货地点:辽阳石化分公司仓储运输中心。
2.4技术要求:满足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的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满足招标人供应商管理规定:投标人已在中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资源市场的,须提供截图。投标人未在中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资源市场的,须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能源一号网账号注册和准入申请;同时,邮寄办理准入相关纸版资料,时间以邮戳为准,相关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中标人未按承诺内容办理准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该项目标的物在国内20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催化裂化装置上成功使用业绩,且数量不低于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6日18时至2024年11月12日24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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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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