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西安市分公司2024年西安环城西路管道购置项目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联通西安市分公司2024年西安环城西路管道购置项目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西安环城西路管道购置,包含顶管2.4112管孔公里、PE管敷设0.213管孔公里、桥架0.081管孔公里。本次购置的顶管外径均为110mm。
1.3采购预算:435070.12元(不含税)。
1.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将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的管道交付甲方使用。
1.5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1年。
1.6合同实施期:本合同的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完全履行各自所承担的义务止。
1.7服务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1.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9购置管道明细:见下表。
段落名称
起点
终点
管孔数量
管程公里
顶管
PE管敷设
桥架
管孔公里
管孔公里
管孔公里
环城西路
丰禾路
西关正街
1
2.7052
2.4112
0.213
0.081
合计
--
--
--
2.7052
2.4112
0.213
0.081
1.10本项目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顶管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160600元/孔公里、PE管敷设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110400元/孔公里,桥架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300200元/孔公里,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否决处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格要求(专用)
2.1.1产权要求:投标人须持有本项目涉及区域通信管道的所有权或政府授权的通信管道出售、转让权利,且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例:与区域政府或相关主管单位(区域管委会、园林局、林业局、公路局、房管局街道办事处、市政道路承建单位等)签署的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通信管道施工合同、协议、委托函、授权书等)或地下管网统筹建设的政府批复文件等)。
2.1.2产权承诺:承诺中标后按中标价格将通信管道的所有权转让至招标人。(提供承诺书)
2.1.3履约承诺:(1)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管道符合正规建设程序,不存在抵押、出租、转让、被侵占等任何权利瑕疵;无任何安全生产、质量责任事故记录,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
(2)投标人需具备能独立承担并完成本项目履约服务的能力;承诺不需要招标人出面、由投标人独自与当地各级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合建管道其他业主单位沟通协调。(提供承诺书)
2.2.投标人资格要求(通用)
2.2.1.证照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2.2.税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及廉政责任;
(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以评标日网站中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除以上情形外,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中标后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况。
2.2.4.守法要求: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投标人应承诺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不良行为。
2.2.5.回避原则: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
2.2.6.投标人关系审核:投标人之间如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同时参加划分标包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并按照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6.1同一标包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视为围标、串标;
6.2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标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6.3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标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6.4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标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说明:(1)同一标包不同投标人存在疑似联系电话相同但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暂无信息”的,会进一步查阅其投标文件和投标信息确认是否有围标串标情形;
(2)对于上述6.2、6.3和6.4无效投标情形,不论何时发现,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具体来说,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应当否决其投标:中标公示后,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合同签订后,相关合同无效,应当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中标人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2.7.投标方式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8.供应商黑名单管理要求:
(1)对列入中国联通集团及陕西联通黑名单的供应商,按照《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陕西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2)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陕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3)在招标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陕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参与资格、中标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陕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提供《供应商黑名单管理承诺书》)2.2.9.招标人将进行投标文件的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供应商的MAC地址相同,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2.2.10.货物及包装材料病虫防疫要求: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制造的货物及包装材料;在采购含有木质的货物或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到货时供应商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提供《病虫防疫和绿色包装承诺书》)
2.2.11.绿色包装要求: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应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提供《《病虫防疫和绿色包装承诺书》)
2.2.12.合规管控要求:在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应签署《合规经营承诺书》。
2.2.13.廉洁承诺:在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应签署《廉洁自律承诺书》。
2.2.14.其他承诺:在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应签署《供应商合规承诺书》《投标人信誉承诺书》《安全承诺书》《保密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6日18时00分至2024年11月1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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