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机场保障性租赁住房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及内容:
1.项目名称:南宁机场保障性租赁住房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0747-
3.采购内容:为南宁机场保障性租赁住房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区域包括:南宁机场保障性租赁住房1期总建筑面积达16440.48平方米,单间建筑面积为37.97m2,共计包含420套单间,建筑层数为12层,单体楼及周边公共区域。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合同履行期限:为保证南宁机场保障性租赁住房物业服务质量,建议合同期限为1+2年,1年服务期满前,根据考核结果,再决定是否续签2年。
6.服务地点:南宁机场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南宁机场投资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位于空港北一路。
7.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陆拾肆万贰仟肆佰肆拾肆元壹角壹分(¥642,444.11)。
8.成交人数量:1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供应商有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年的物业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证明材料中须体现时间和金额,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承认】。
3.供应商近三年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记录;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在响应时应如实提供有关信用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6.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7.供应商未被列入采购人合作黑名单,2021年1月1日至今与采购人(包括其关联公司)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且失败的情况(须就上述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的响应及磋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6日上午9:00-2024年11月1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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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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