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金家渠、红石湾煤矿矿用锂电池单轨吊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金家渠、红石湾煤矿矿用锂电池单轨吊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411141,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宁夏煤业石红石湾煤矿、金家渠煤矿防爆锂电池单轨吊机车需求计划
2.1.2招标范围:防爆锂电池单轨吊机车4台
序号
需求单位
物资描述(参考型号)
单位
数量
1
红石湾煤矿
防爆锂电池单轨吊机车DLR260/146PY
台
2
2
金家渠煤矿
防爆锂电池单轨吊机车DLR260/146PY
台
2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
2.1.4供货地点: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红石湾煤矿、金家渠煤矿
2.1.5付款方式: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60%,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支付3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2.1.6支付形式:全额银行电汇。
2.1.7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8个月或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12个月,以先到为准。
2.2其他:投标人编制商务和技术投标文件时,需单独体现不含报价的相关评审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制造商;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防爆锂电池单轨吊机车(额定牵引力≥260kN)的供货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07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12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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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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