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南露天煤矿2024-2026安全警示牌、安全标志、标识及安全警示设施制作服务项目招标招标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详见招标招标文件
2.2招标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招标范围
工期或服务期
信息服务费
(元)
南露天煤矿2024-2026安全警示牌、安全标志、标识及安全警示设施制作服务项目
(1)安全警示牌制作业务
指甲方责任区各类新增安全警示标志牌制作,包含设计、材料、制作。
(2)安全标志、标识制作业务
指甲方各类宣传展板、文化墙、展架、条幅、旗帜、宣传栏、户外大字、发光字、彩色灯带、高杆旗等安全警示及安全标志、标识,包含设计、材料、制作及安装。
(3)由承包商提供人员、车辆根据国家、行业、公司标准及管理要求,将制作完毕的安全警示牌运输至南露天煤矿施工区域并进行组装。
(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根据现场实际需要确定
500
注:招标招标范围以招标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南露天煤矿2024-2026安全警示牌、安全标志、标识及安全警示设施制作服务项目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未被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并且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发包方承包商“黑名单”。
(7)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专项资格要求
(1)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安全警示标志制作业绩的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招标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
4.1招标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请登录)
4.2招标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全天(北京时间)。
招标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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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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