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可持续发展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遴选企业年金受托人和集合计划项目招标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可持续发展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福州市可持续发展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遴选企业年金受托人和集合计划项目组织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州市可持续发展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遴选企业年金受托人和集合计划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从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福州市可持续发展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遴选企业年金受托人和集合计划项目
采购方式:招标
资产规模:福州市可持续发展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含子公司)企业年金资产规模预计约为100万/年。
投标保证金:6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简要需求或要求
1
福州市可持续发展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遴选企业年金受托人和集合计划项目
3年
确定一家具有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资质的金融机构作为投资管理人并确定集合计划产品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资格条件:
2.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2.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2.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2.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2.8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2.9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资格类型中应具有受托人的管理资格。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6)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函”。(8)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3.2获取地点: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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