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昌平区道路照明节能改造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招标
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昌平区道路照明节能改造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招标
招标编号:792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附件。
项目单位
包号(包名称)
采购内容
专用资格要求
工期/交货期
服务/交货地点
是否接受代理商/联合体
最高限价(万元/百分比)
报价方式
结算方式
保证金
(元)
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昌平区道路照明节能改造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
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技术服务业绩,并附证明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
自合同签订起2年
北京
否
30
固定总价
总价结算
6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6日15:00至2024年11月15日15: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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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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