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机场迁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一标段招标
一、招标条件
伊宁机场迁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备案。招标人为霍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宁机场迁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一标段进行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霍城县
2.工程规模:新建供水管网DN150-DN500球墨铸铁管17240米等配套附属设施;新建排水管网DN300-DN600钢筋砼管14735米等配套附属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标段(包)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
(请登录)伊宁机场迁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一标段新建供水管网DN150-DN500球墨铸铁管17240米等配套附属设施(最终以实际工作量为准)。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编制及审查通过(其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配合服务等)、建设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调试、验收、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即中标人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的工程。7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需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并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10时30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1月07日10时00分至2024年11月12日2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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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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