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双流“中核核能产业园项目”办公及会议系统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流“中核核能产业园项目”办公及会议系统,招标人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双流“中核核能产业园项目”办公及会议系统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06
2.2招标项目名称:双流“中核核能产业园项目”办公及会议系统2.3招标范围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要求
交货地点
交货期/服务期限/工期
1
双流“中核核
能产业园项
目”办公及会
议系统
详见“供货要
求”
详细参数规格及供货范围,详见“供货要求”
成都双流区
怡心湖B区
怡核大厦或
者用户指定
地址
项目整体要求在75
个自然日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资质要求:无。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近3年(2021年至2023年)净利润2年不亏损,近3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无法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的,可不提供。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签订的音视频系统集成类似的产品供货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标的物名称(必要时提供技术附件或技术协议)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3.5其它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本项目接受集成商。
3)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七)投标人的承诺书)。
4)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和至少2名项目实施人员。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委托的代缴公司(须提供委托证明)为项目负责人最近6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从投标截止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格式见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发售时间:2024年11月0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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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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