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钢材采购项目入围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钢材采购项目入围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入围招标。
二、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钢材采购项目入围;
2.2招标范围:钢材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3供货地点:长春市长德新区长德大街102国道1094-1095区间预制构件厂厂区料仓;
2.4供货期: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按甲方要求供货;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2.6入围家数:本次招标将采用有限数量制,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前2名为入围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经销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的,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须具有类似供货业绩至少一项,新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 00-16: 00(北京时间)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邮箱,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4.2招标文件2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7日9:30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家数与入围家数必须满足至少2:1的比例方可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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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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