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水泥(福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曹溪水泥中甲石灰石矿开采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总承包招标
华润水泥(福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曹溪水泥中甲石灰石矿开采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总承包招标
招标
招标(Z)DZBGG2024110018号
根据项目进度,华润水泥(福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曹溪水泥中甲石灰石矿开采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总承包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一、项目基本情况招标人:华润水泥(福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地点:龙岩市新罗区曹溪镇华润水泥(龙岩曹溪)有限公司项目规模:中甲石灰石矿山采矿证面积0.6523km2,设计开采规模260万吨/年,采用自上而下露天开采方式,开采深度由+1070m至+720m标高;排土场面积0.27km2,排土设计容量977.69万m3(堆排标高为+860~+1010m,现已堆排土石方量约800万m3,采用自下而上堆排,现已堆至+995m,总堆至高度150m)。项目资金来源:自筹招标编号:D26002124FZ0009项目名称:华润水泥(福建)股份有限公司标段名称:2024年曹溪水泥中甲石灰石矿开采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总承包招标内容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矿山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采场和排土场边坡稳定性分析报告编制(含排土场与露天采场相互影响安全分析论证、边坡工勘设计、岩石力学试验、工勘报告),完成矿山开采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等,以上报告及设计需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外部评审、批复、备案,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注:工勘报价统一按2000米工程量报总价(含单价),按实际工程量结算。交货期/工期:1、本项目工期为300天,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
2、因政府政策或甲方原因导致相关方案评审滞后,相关时间节点及工期顺延,不对乙方进行处罚。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证照资料:投标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资质证书(本项须上传资料):(1)矿山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具备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或具备建材行业(非金属矿原料制备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2)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具备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安全评价资质;(3)工勘实施单位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4)矿山开采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编制:具备建材行业(非金属矿原料制备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本项须上传资料):提供投标人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1)最终边坡大于200米的露天矿山安全设施设计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评审通过的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2份。(需上传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施设计委托合同、审查批复及备案证明文件和联合体每个成员单位相关业绩扫描件)。(2)采场和排土场边坡稳定性分析报告编制:需有已通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审查的项目相关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2份。
4.安全管理目标要求(本项须上传资料):需响应下列安全目标,并提出安全保障举措。1.事故起数为零;2.伤亡人数为零;3.安全隐患整改率100%;4.承包方作业人员保险购买率100%;5.进场作业人员参与我方组织的培训覆盖率及合格率100%。
5.联合体投标人(本项须上传资料):允许,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方已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投标协议中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6.信誉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7.其他要求:限制投标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前述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称法人代表),即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的董事长、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即是指依法代表非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备注:三、招标文件的获取(一)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8日-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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