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莘县项目污水工程专业分包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莘县项目污水工程专业分包采购已由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组织人为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莘县化工产业园项目经理部,采购人为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莘县化工产业园项目经理部。
二、采购内容及范围
1、项目概况
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莘县项目污水工程,项目施工地点位于山东省聊城市莘县,主要施工内容为污水拖拉管、检查井、挖填方、泵站安装等施工。计划工期90天。
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共分为1个包件,具体信息如下表。
包件序号
包件名称
专项类别及内容说明
拟选拔数量
备注
包件1
莘县项目污水工程
污水拖拉管、检查井、挖填方、泵站安装等施工。
1
合计
1
三、竞选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资格要求
适用包件
资格要求
备注
包件1
资格要求
1.竞选人须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并合格的劳务单位,企业信誉良好。
在山东高速招标管理平台注册并不代表已成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并合格的劳务单位。未在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并合格的劳务单位请及时办理入库注册,通过审查并列入本公司合格劳务单位数据库后,方可进行报名,未入库单位不能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信誉要求
近3年(自2021年11月14日至竞选截止日期)企业信誉良好,不存在以下情形:
(1)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竞选。
(7)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业绩要求
竞选人近3年(2021年11月14日至竞选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提供1个类似施工业绩,业绩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选拔。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3、不同竞选人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股权、关联关系的申请人,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件的工程项目竞选。
4、每个竞选人最多可以参与一个包件的竞选,只允许成交一个包件。
5、可开具3%或9%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8日10时30分到2024年11月11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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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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